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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務 蕭清元 - 教務處 | 2024-03-19 | 點閱數: 58
一、 依據客家委員會 113 年 3 月 13 日客會傳字第 1136800074 號函辦理。
二、 為落實國家語言發展法之精神,期藉由客語歌曲播放推廣,促進客語多樣性表現,全面提升客語露出比例,客家委員會邀請 13 組客家創作音樂人結合客庄中小學駐校創作旨揭歌曲,並於校園傳唱,讓學生同儕間一起練唱沉浸於客家音樂之中,也提升大家對母語及在地文化的認同,共創共演成果發布後中引起許多回響。
三、 為擴大推廣效益,客家委員會業徵得創作者同意無償提供使用,相關音檔資料請至客家委員會附件下載區: https://edoc-attach.hakka.gov.tw/dl/dl1/dli100.aspx ,以發文字號( 1136800074 )、發文日期( 1130313 )及識別碼( RBJK9NTI )下載使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