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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務 校網管理員 - 教務處 | 2023-10-23 | 點閱數: 124
一、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2 年 10 月 18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120145451 號函辦理。
二、 為推動新課綱素養導向之課程與教學,以培育具備核心素養能力之學生,學前教育署規劃「112 學年度中央課程與教學輔導諮詢教師團隊專案教師試辦計畫」,學校可申請 112 學年度中央輔導團專案教師到校陪伴(詳如附件說明),簡要說明如下:
(一) 受訪學校可於學前教育署「申請中央輔導團專案教師入校諮詢輔導平臺」登錄邀約之主題、時間與地點,每校每學期至多 3 次,每次至多 2 日;若為跨區聯合辦理,則計入主辦學校申請額度。
(二) 如同一時段有多校同時申請,以跨區聯合學校優先錄取,學前教育署得依學校區域性與需求性指派專案教師優先入校輔導。
(三) 另專案教師入校係屬深度陪伴性質,非以大型工作坊或研習活動為辦理方向,爰申請人數以 20 人以內為佳,超過 30 人原則上不予通過。
(四) 申請學校無須提供鐘點費與交通費,通過申請之學校應主動聯繫專案教師,討論課程安排細節,倘有交通不便之學校,請適時提供專案教師入校交通、膳宿協助。
(五) 倘審核通過後臨時取消邀約,學校須負擔專案教師已發生之車(機)票、住宿等因取消衍生之費用。
(六) 申請之學校於輔導活動結束後 7 日內完成回饋意見表,如未填寫,本計畫得不受理後續申請。
三、 專案教師 112 學年度上學期服務期程至 113 年 1 月 19 日止,增加第 3 梯次申請日期: 112 年 10 月 25 日至 112 年 11 月 3 日,請貴校至「申請中央輔導團專案教師入校諮詢輔導平臺」( https://ctcs.cloud.ncnu.edu.tw/pages/login.aspx )填報簡易申請單,並依說明事項辦理。